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规字(2021)19号)《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标识码:4136013427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五年高职办学地址: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昌南校区: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南大道83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十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招生就业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分专业计划报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见下表。
2025年五年高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 | 培养层次 | 所在校区 |
建筑工程技术 | 110 | 五年高职 | 昌南校区 |
工程造价 | 110 | 五年高职 | 昌南校区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5 | 五年高职 | 昌南校区 |
电梯工程技术 | 55 | 五年高职 | 昌南校区 |
数控技术 | 110 | 五年高职 | 昌南校区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10 | 五年高职 | 昌南校区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因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及未录满导致的缺额计划,将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
第六章 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七条 我校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学费为2500元/生 f 学年、住宿费为600元/生 f 学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咨询电话:0791-87302868、87302869、87302870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20日